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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珠海函授站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5名函授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

时间:2024-05-29 08:32:07 点击:



我校自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作,举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。接主办校通知,要求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开展退学的处理。具体如下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(网络)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网教院字〔2022〕14号)第六条(学习期限:高中起点专科二年半至六年;大专起点本科二年半至六年;),对截止2024年3月的在籍学生,超过规定中关于函授学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名学生,应予以退学。现进行网络公示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4日-5月31日

联系人:王老师

邮箱:979958920qq.com

联系电话:0756-2221418




附件1.珠海学习中心2018春入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注销学籍函授学生名单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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