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,现将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放假时间
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节假日期间,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行程备案制度。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教职工假期行程,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教职工外出情况报人事处备案,学生离校及行程备案由学生工作部统筹,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,假期临时决定外出或行程变化也应及时报备。
(二)所有师生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注意安全,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外出,避免人员聚集,不可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。
(三)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,学生工作部协同后勤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后勤保卫处做好安全、保卫等保障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20年0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