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自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作,举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。接主办校通知,要求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开展退学的处理。具体如下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(网络)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网教院字〔2022〕14号)第六条(学习期限:高中起点专科二年半至六年;大专起点本科二年半至六年;),对截止2024年9月的在籍学生,超过规定中关于网络教育学生最长学习年限的3名学生,应予以退学。现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期满后仍无学生联系因应征参军(警察)保留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,按退学处理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0日-10月17日
联系人:王老师
邮箱:979958920@qq.com
联系电话:0756-2221418
附件:珠海学习中心拟对2018年秋入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注销学籍网络教育学生名单